2007年4月2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残疾人“绿色通道”
葛东方 吴玲燕 摄

  4月22日,台州椒江区法院开通了残疾人法律维权“绿色通道”。
  该通道实行“三优”原则:一是优先立案,对残疾群众来院起诉做到一站式服务,确保他们不耗时、不耗力,对符合诉讼费减、免、缓条件的一律减、免、缓;二是优先审判,快审快结;三是优先执行。
  图为法院正在为“绿色通道”开通后首位代理残疾人案件的律师办理立案手续。